“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自愿認罪認罰,非常感謝檢察機關給我改過自新的機會,今后我不會再做這些事,不再接觸那些人,一定努力學習,回報社會?!?/span>
這是涉罪未成年人岳某某在不公開檢察聽證會上的懺悔。
7月12日,晉源區院就一起未成年人盜竊案件召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開檢察聽證會,聽證會由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曉燕主持,邀請人大代表作為聽證員,公安機關偵查人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相關人員參加聽證,人民監督員全程參與監督。
承辦檢察官向與會人員詳細介紹了嫌疑人基本情況、案件情況、社會調查情況,系統闡述了擬作附條件不起訴處理決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據。岳某某犯罪時系未成年人,是初犯,案發后能對失主積極賠償,并取得諒解,因此,承辦檢察官建議對本案作附條件不起訴處理。
聽證人員就案件相關情況進行提問,圍繞岳某某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附條件不起訴后如何進行幫教等問題進行深入討論。大家一致認為對岳某某適用附條件不起訴,能夠促使其自我改造,更好地回歸社會,是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生動體現。
李曉燕對本次不公開檢察聽證會進行了總結,并對岳某某進行訓誡,提出兩點要求,一是摒棄“虛榮炫富”的不良價值觀和行為習慣,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踏踏實實做人,勤勤懇懇做事;二是要真誠悔罪,配合幫教,珍惜改過自新的機會,重新回歸社會。
本次檢察聽證會的召開,是晉源區院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的扎實舉措,也是全方位加強檢務公開、打造陽光檢察的具體實踐,更是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機統一。今后,晉源區院將在未成年人案件辦理中,進一步擴大聽證的適用范圍,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